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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文字解读】《关于鼓励支持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》解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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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三农”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,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,把省委、省政府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政策举措落到实处,我们起草了《关于鼓励支持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》)。

一、政策背景

2021年2月,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》,要求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,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、爱农村、爱农民的“三农”工作队伍,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支撑。”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乡村人才振兴精神,加强我省乡村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,鼓励引导全省广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,为我省乡村振兴提供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支撑,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《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》。

二、主要内容

《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》的主要内容共分为五个部分二十条:一是优化人才评价方式。从扩大职称评审“定向评价、定向使用”范围,强化相关职称晋升服务乡村年限要求,完善职称评聘倾斜政策,加大对驻村帮扶人才职称评审支持力度,拓宽乡村技能人才评价渠道等五个方面,加大对服务乡村振兴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倾斜举措。二是拓展乡村人才流动渠道。立足加大乡村人才引进力度,优化基层事业单位人才招聘、岗位管理,鼓励引导各类人才到乡村创新创业的多个维度,进一步完善现有政策。三是完善保障激励机制。在完善落实薪酬政策、加大支持关爱力度和开展表彰奖励等三个方面给予政策激励。四是丰富培养模式。加大乡村振兴人才选拔力度,举办乡村振兴专题高级研修班,扩大乡村技能人才培养规模,举办乡村振兴职业技能竞赛,增强乡村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和规模。五是加大平台建设。通过设立乡村技能大师工作室,加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载体建设,加强博士后平台建设,持续开展专家服务活动,继续推动人才服务乡村振兴。

三、突出特点

(一)聚焦做大乡村人才总量。围绕我省乡村振兴人才需求,聚焦做大乡村人才总量,加大乡村人才引进,引导人才向乡村流动,优化乡村人才使用,在人才引进、流动、使用等各阶段下功夫。

(二)聚焦提升乡村人才质量。围绕乡村人才质量提升,组织乡村振兴职业技能竞赛,举办乡村振兴专题高级研修班,在“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”中单列“乡村振兴”类别,在人才选拔、培养上制定了一系列详细措施。

(三)聚焦破解人才发展难题。围绕乡村人才成长规律,组织乡村人才参加职业资格评价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、职业技能竞赛等多种技能评价,加大对“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队员”职称评审支持力度,在林业、水利、会计等职称系列增设基层类别,在人才评价、发展上体现“基层”特色。

(四)聚焦加强人才政策集成。围绕人社部门职能,完善乡村振兴人才的保障激励机制,加大乡村振兴人才的平台建设,最大限度激发人才服务乡村振兴。


政策文件链接:/ncsrsj/sjwj/202112/eb25ecde7aeb48238cf0333cecc939d3.s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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